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中小投资者权益如何保障?

最近新出的《规定》那可真是有不少亮点!既能支持中小证券机构特色发展,又能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意义重大!咱们一起来好好瞅瞅这里面的门道。

优化业务支持差异发展

这《规定》,在优化业务发展加分指标上花了不少心思!咱先说支持中小证券机构这事。以前那些规模性指标不太合适,这次就适当优化整合。像营业总收入的加分指标取消了,净资产收益率加分力度可提高了,最高从1分提到2分。这就像是在引导证券公司往集约型方向走,专注提升经营效率。就比方说,某某证券公司在新规下就得调整运营策略,不再只盯着收入总量

而且,为了落实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方案,增设了好多专项指标。像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基金投顾发展这些指标一增加,那证券公司得更努力在引入中长期资金、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领域发力,得让自己发展得有特色。

明确导向促进功能发挥

《规定》把“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提升专业能力”写到第一条,这可太重要了。现在把评价框架调整成“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这样的调整,就是要督促证券公司端正经营理念。比如说江苏一个证券公司,就会在新规引导下,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力度,不再光追求表面效益。

还有,新增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功能发挥情况”专项评价,并且把结果用到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这就像是给证券公司戴了个“紧箍咒”静宁华源中学官网 ,得好好在功能发挥上好好下功夫,否则会影响评价结果

打大打恶护投资者权益

这次突出“打大打恶”导向,这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来说,简直是福音!完善下调评级手段,原来的下调范围扩大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这就像一张大网,把那些想搞重大违法乱纪的证券公司都罩住了。之前有个别证券公司有点违规擦边球,现在可不敢了。

引导充分运用多种监管手段,把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手段都用上,让那些违规行为无所遁形。再加上鼓励证券公司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还设定好了怎么扣分。要是上海的一家证券公司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事,能这么做的话,也算给投资者个交代。

经验总结完善处理规则

《规定》总结了很多既往分类评价的经验,明确了证券公司完成重大风险化解处置等特殊问题的处理规则。好比说之前要是有证券公司面临重大危机,怎么处理没有太明确细则,现在有规定了,就能有序解决问题了。

落实穿透式监管,把对证券公司股东行为监管的扣分标准补充进去了,还有债券交易风险管控、资管业务风险管控等项目扣分标准也优化调整。这就好像给证券公司每个环节都设了关卡,让它们合规经营,保障市场健康。

大家觉得这次《规定》能不能真的让证券市场变得风清气正、更加健康发展?赶紧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看法,也别忘了点赞和分享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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