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超市本应为师生提供便利,然而湖北一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却在此中插手经营权,索贿贪财终获刑!这件事实在是令人气愤、引人深思
违规揽权开店
湖北某县,教育局原副局长杨某立,在校园超市经营权一事上可真是动了不少“歪脑筋”。校方为避免竞争,没开会研究就由后勤部门直接让与杨某立姐夫黄某兰签租赁协议。这样违反常理常规的操作,让这所小小的校园超市摇身一变成了“敛财地”,而这背后操控之手,赫然就是杨某立。
巨额索贿行径
自2017年到2018年,杨某立帮黄某兰开办校园超市后,为了自己那所谓的炒股梦,分三次向黄某兰索要了高达155万元的资金。他全然不顾道义准则,把教育公职当成了自己谋私利的法器,这种行为真的令人恨得咬牙切齿!
辩称亲情往来
在上诉时,杨某立竟声称和黄某兰是亲属关系,还说什么亲情间经济往来不能用刑法约束,不能算索贿。但知名律师付建指出,认定受贿得看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谋利和财物有无关联等要件。杨某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帮姐夫开店还索贿,这明摆着是违法。
炒股亏损严重
杨某立拿到巨额贿款,全投到股票市场。他自己没经验,轻信朋友“内幕消息”,用他人账户买入铁汉生态股票,累计投入340万。结果,股票可不听他的指挥,最终亏损超210万元,亏损六成以上,这简直就是贪心的惩罚
具体炒股情况
我们详细说说他炒股的事。2017年他通过杨某清账户投入145万买铁汉生态股票,到2023年11月抛售时只剩33万,一口气亏了112万。在黄某甲账户投入195万,2022年7月抛售时只剩下95万,亏超100万。他这种靠贿款投机的行为,完全就是在玩火自焚!
等待最终裁决
杨某立的所作所为已然越界,等待他的确凿是法律的惩处。这件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公职人员就该奉公守法大连市同乐中小企业商会,莫要被金钱迷了眼。校园本应纯净,如何才能让类似违规事件不再发生?大家有啥想法,欢迎评论留言,记得点赞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