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证券的代码为600353,简称为旭光电子,公告的编号是2025-03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位董事郑重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完全真实可靠,绝无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表述或重要信息缺失,且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精确度及全面性负全责。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明确要求。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通知及资料已于2025年7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以及直接递送等多种途径发送至各位参会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举行,会议地点位于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三楼会议室,会议采用了现场和通讯表决两种方式进行。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在刘卫东董事长的主持下召开,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参与了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支持、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关于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公司当天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过9票支持、无票反对、无票弃权,该《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得以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编号为2025-033。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股票标识:600353 股票名称:旭光电子 公告标识:2025-032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及所有董事郑重承诺,本公告所载信息完全真实可靠,绝无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表述或重要信息缺失,且对于公告内容的真实性、精确度以及全面性,我们各自和共同承担相应的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或本公司,已将其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普河路1088号的土地和房屋作为抵押物,以此向中信银行申请的贷款项目提供担保,该贷款金额为27,9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在2025年4月28日,公司成功举办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紧接着在5月15日,又召开了2025年的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两次会议中,与会者共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投资建设高压真空灭弧室产业化(一期)项目的议案》。该议案获准后,公司决定投资不超过3.55亿元人民币用于建设高压真空灭弧室产业化(一期)项目,投资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为了满足项目所需的资金,公司向中信银行提出了贷款申请,金额达到27,900万元。为此,公司以其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普河路1088号的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作为担保,确保了本次项目贷款的安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7月7日,公司举行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批准了《关于以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为了顺利推进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处理此事,并签署相应的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贷款基本情况
1、项目贷款金额:27,900万元
2、期限:10年
年利率计算方式为:在5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减去75个基点(每个基点等于0.01%),且该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邢台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每三个月会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一次调整。
4、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分期还本。
本次项目贷款的担保形式为成都市新都区普河路1088号的不动产,包括土地和房屋。
具体内容以各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质押担保合同等为准。
三、抵押标的基本情况
抵押对象为成都市新都区普河路1088号的不动产,包括土地和房屋。
不动产登记编号:四川省2025年度新都区颁发的第0036746号不动产权证书。
该地块的总占地面积为60000平方米,而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则为48153.95平方米。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了满足投资建设高压真空灭弧室产业化(一期)项目的资金需求,已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此次贷款担保采用公司自有不动产,此举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契合。目前,公司运营状况稳健,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此次贷款申请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引发重大财务风险,更不会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该证券的代码为600353,简称为旭光电子,公告的编号是2025-03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手段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融合模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9日 14 点30 分
会议举办地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的旭光电子办公楼,具体是在三楼的一间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9日
至2025年7月29日
股东大会的投票,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是在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上,于会议召开日的交易时段内,即从9点15分至9点25分,9点30分至11点30分,以及13点至15点;若选择互联网投票平台,则投票时间同样为会议召开日的9点15分至15点整。
(六)对于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流程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交易、约定回购业务所关联的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行为,必须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提案已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集会审核并获批准,具体信息可查阅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31)。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若拥有不止一个账户,他们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他们名下所有账户持有的同类型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量。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投资者,若欲利用本所的网络投票平台参与股东大会的电子投票,可任选其一账户进行操作。完成投票后,即等同于其所有股东账户中对应类别的普通股和对应种类的优先股均投出了相同意见的投票。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投资者,若通过这些账户重复参与投票,那么他们所有账户中相同类别和品种的普通股以及优先股的投票意见,将依据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首次投票结果来确定。
对于同一表决权,若通过现场投票、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途径进行多次表决,则应采纳首次投票的成果作为最终依据。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当天交易结束之后,凡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名册的股东,均有资格参加股东大会(具体信息可参考下表),同时,他们还可以通过书面委托的方式,指派他人代为出席大会并参与投票。需要注意的是,该代理人并不需要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的凭证包括:自然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受委托的代理者需携带身份证、授权书(详见附件1)及委托人的股东账户;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1)、参会者身份证。
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相关证件完成参会登记;对于不在成都地区的股东,他们可以选择通过邮寄信件或发送传真来完成登记流程;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参会登记并非股东依法参与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登记地点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具体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投资部门。
2025年7月28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以及下午2点至5点,为登记时段。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委托先生(女士)以本单位(或本人)的名义参加贵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举行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进行投票。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上需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种意向中选定其一,并在相应选项前打勾。若委托人未对表决事项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则可根据个人意愿作出表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