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违规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及业绩预告?究竟咋回事

近期,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布了对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实施纪律惩戒的裁决。裁决内容显示,经调查核实,田野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年2月27日,田野股份发布了业绩快报,紧接着在2025年4月29日,公司又公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业绩快报的修订版,对相关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调整。该公司的利润总额已从34,077,327.64元更正为14,205,246.51元互助县树人高级中学,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从28,585,108.89元调整为9,654,654.33元。田野股份未能及时发布修正公告。同时,公司也未对外公布业绩预告。

_信息违规披露处罚_信息披露违规

田野股份的举动违背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2024年4月30日修订版的相关条款,具体包括第1.5条、第5.1.1条、第6.2.2条以及第6.2.3条,这些条款均涉及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要求。

姚玖志董事长作为该上市公司的核心领导,张雄斌财务负责人则具体负责公司财务事宜,二人未能尽职尽责,对于公司所涉上述问题,他们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他们的行为违背了《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中的第1.5条、第5.1.1条以及第5.1.2条的相关规定。考虑到上述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及严重程度,经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的审慎讨论并通过,依据《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第11.5节、第11.6节条款,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的第十六条内容,本所特此作出以下决议:

_信息披露违规_信息违规披露处罚

对田野股份、姚玖志、张雄斌实施纪律性通报批评,同时将此处分记录于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档案中。

(北交所)